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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少宁律师   杨少宁律师--保定市曲阳县执业律师,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系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现就任于河北正雄律师事务所。杨少宁律师从事法律服务近年来,承办过包括河北,北京,山东,天津等全国各地各类案件近百起,其中大量为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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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杨少宁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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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箱地址:23757607@qq.com

执业证号:11306201710983520

执业律所:河北正雄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保定市曲阳县人民法院对面

交通事故鉴定

哪些不能通过交警调解解决赔偿问题

  并非每次都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,在下面的情形下,是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问题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:

  ① 当事人提供不出,因现场变动、证据灭失,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;

  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;

  ③ 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;

  ④ 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;

  ⑤ 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;

  ⑥ 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、鉴定(包括重新检验、鉴定)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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